事故不赔偿除起诉外,还可通过自行协商、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等办法解决。
自行协商,这是最基本且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交流。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灵活性高,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且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和高昂的诉讼成本。例如在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没有太大争议,就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快速解决问题。
第三方调解。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调解赔偿纠纷的职责。他们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则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在调解过程中,第三方会听取双方的诉求和理由,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劝说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这种方式相对起诉来说,更加温和,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双方的关系。
申请仲裁。如果事故双方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将赔偿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仲裁员通常是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能够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而且仲裁程序相对简便,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必须有仲裁协议,否则无法启动仲裁程序。
在事故不赔偿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不一定非要通过起诉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