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钱即保证金,一般是由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进行管理。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而保证金制度是保障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的一种方式。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笔保证金并非随意收取和保管,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
指定银行专门账户管理: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执行机关会指定银行设立专门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保证金。这种管理方式能够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避免出现保证金被挪用等情况。
执行机关的职责: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保证金的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负责对保证金的收取、保管和退还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执行机关会通知指定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给被取保候审人。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保证保证金的规范使用:保证金专门账户的设立和执行机关的严格管理,有助于保障保证金的规范使用,维护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同时,也保障了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他们能够顺利取回自己交纳的保证金。将取保候审的钱交由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管理,并由执行机关监督,是为了确保整个取保候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