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全责不赔钱有可能会被刑拘。醉驾本身就涉嫌危险驾驶罪,会面临刑事处罚,而不赔偿受害人损失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未履行的情况,若情节严重,可能会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所以,只要是醉驾,就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这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还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当醉驾导致交通事故且负全责时,行为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如果醉驾者不赔钱,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要求醉驾者进行赔偿。
如果醉驾者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赔偿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即使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履行赔偿义务也可能会在量刑时被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考虑,导致在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上更重。所以,醉驾全责后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