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对于交通肇事犯罪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醉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种情形,对应的量刑更为严厉,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其会使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力等显著下降,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当醉酒驾驶引发事故后,行为人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反而选择逃逸,这一行为更是错上加错。逃逸往往会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必须是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伤但并未当场死亡,而行为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如果被害人在事故当场就已经死亡,之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则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但依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会按照相应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醉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