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处于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在法律层面,对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通常情况下,哺乳期的孩子年龄尚不满两周岁,所以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这主要是基于孩子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举例来说,若母亲患有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教育等抚养义务,而父亲愿意且有能力抚养孩子,此时法院也可能将孩子判给父亲。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这属于一个兜底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是予以支持的。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让父亲获得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判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