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对财产均分不肯,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决。若有合理理由,法院可能不按均分处理财产;若只是一方无理由拒绝,法院会依法判决。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对财产均分不肯,这是较为常见的情况。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一方对财产均分提出异议时,法院会全面审查财产的来源、性质等情况。比如,若一方能够证明某些财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部分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财产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同样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均分。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予以适当照顾。例如,女方长期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没有工作收入,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给予女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和裁决,不会仅仅因为一方不同意财产均分就不做出公正的判决。双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