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的计算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用途、金额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一般通过明确债务范围、区分债务性质、确定分担方式等步骤来确定。
要明确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比如正常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费用。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计算债务时,要区分债务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那么该债务就是明确的夫妻共同债务,债务金额就是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加上按照约定应支付的利息等费用。
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例如,一方为孩子支付的学费、为家庭购买生活用品等产生的债务,这些债务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计算时要将实际发生的费用统计出来。
而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进货等,那么该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计算时要包含本金和合理的利息等费用。
在确定债务分担方式上,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债务的计算需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