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通常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当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一般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在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责任可减轻或免除。若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或第三人请求赔偿,最终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若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
一般而言,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在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动物导致了他人损害,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体现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动物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理和约束的义务。例如,狗主人带狗出门未牵绳,狗咬伤路人,即使狗主人没有故意让狗伤人,也需要对路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2、被侵权人过错的情形
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主动挑衅动物导致被咬伤,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但这需要饲养人或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被侵权人的过错行为。
3、第三人过错的情况
当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被侵权人既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例如,甲故意激怒乙的狗,导致狗咬伤丙,丙可以选择要求乙赔偿,也可以要求甲赔偿。若乙先进行了赔偿,乙可以向甲追偿。

对于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法律有特别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的内涵
过错推定责任意味着先假定动物园存在过错,若动物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动物园的防护栏年久失修,导致游客被园内动物抓伤,在这种情况下,动物园难以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就需要对游客的损害负责。
2、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的认定
要认定动物园是否尽到管理职责,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动物的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清晰、工作人员的巡逻看护是否到位等。如果动物园在各方面都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执行,对动物进行了妥善管理,如设置了足够高且坚固的围栏、有专人定时巡逻等,那么在发生动物致人损害事件时,就有可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而不承担责任。
3、社会效果与责任平衡
这样的规定既保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又促使动物园加强管理,确保动物和游客的安全。同时也避免了动物园承担过重的不合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各方利益。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为了防止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随意遗弃动物,逃避责任。
1、原饲养人或管理人责任的依据
动物原本在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即使其遗弃或逃逸,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的习性和可能造成的危险是有一定了解的。例如,曾经养的大型犬具有攻击性,即使遗弃后,它在外面依然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原主人不能因遗弃行为而免除责任。
2、责任承担的意义
规定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有利于督促他们妥善处理动物,避免随意遗弃。同时也能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到遗弃、逃逸动物损害时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3、特殊情况的考虑
如果动物在遗弃、逃逸后被新的饲养人收留并管理,那么在新的饲养人管理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可能会转移到新的饲养人。但如果无法确定新的饲养人,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仍需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主要涉及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动物园以及原饲养人或管理人等。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动物在寄养期间致人损害等。如果您在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律法果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问题建议咨询在线律师!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
© XunRuiCMS 2025 律法果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345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