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超速撞人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等多方面因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来认定。可能出现汽车一方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或双方均无责任等不同情形。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当汽车超速撞人时,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
汽车一方负全部责任:如果行人没有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完全是由于汽车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汽车一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行人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汽车超速通过路口将行人撞倒,这种情况下汽车驾驶员要对事故承担全部后果,包括赔偿行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汽车一方负主要责任:若行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未走人行横道,但汽车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此时汽车一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随意横穿马路,而汽车超速未能及时避让,一般汽车驾驶员承担的责任比例会相对较大。
双方负同等责任:当行人和汽车都存在明显过错,且过错程度相当,双方可能承担同等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同时汽车超速行驶,这种情况下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能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
汽车一方负次要责任:如果行人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汽车只是存在超速这一情节,汽车一方可能承担次要责任。比如行人突然猛跑进入机动车道,即使汽车超速但也难以避免事故发生,此时汽车驾驶员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
双方均无责任: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但如果事故是由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导致,如突发自然灾害等,且行人和汽车驾驶员都没有过错,那么双方可能均无责任。不过,在实践中,即使双方均无责任,根据公平原则,汽车一方可能仍需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总之,汽车超速撞人责任的划分要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当事人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