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人身侵权赔偿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有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的计算有明确标准,要经过申请、受理、审理等程序。同时,行政机关承担责任需满足存在行政行为违法、有损害事实、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等条件。
行政诉讼中人身侵权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赔偿范围
对于一般的人身侵权,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若造成受害人残疾,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2、赔偿程序
受害人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者受害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受害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人身侵权赔偿的计算有明确的标准。这有助于保障受害人获得合理的赔偿,也使赔偿义务机关在进行赔偿时有章可循。
1、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行政诉讼人身侵权案件中,确定行政机关是否承担责任至关重要。
1、存在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超越法定职权、滥用职权等。只有行政行为违法,才可能引发国家赔偿责任。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受害人的人身确实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且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关联。比如,行政机关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
3、因果关系
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是由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诉讼人身侵权赔偿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包括赔偿范围、计算标准以及责任认定等。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赔偿金额的争议、责任主体的确定等问题。如果您在行政诉讼人身侵权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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