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刑事诉讼中,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在一些民事侵权领域,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包括精神损失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1、法律依据考量
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惩罚犯罪和保障社会秩序,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精神损失具有主观性和难以量化的特点,在刑事诉讼中,为了确保司法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赔偿范围的过度扩大,所以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2、司法实践情况
在大量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基本持否定态度。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即使遭受了一定的精神痛苦,其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也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主张的赔偿范围主要是物质损失。
1、人身损害赔偿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比如在交通肇事罪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因受伤住院,其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家属的护理费用等都可以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
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财物的维修、重置费用等。例如在盗窃罪案件中,被盗财物如果有损坏,其维修费用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
在一些民事侵权领域,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一般民事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在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精神遭受痛苦,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特定纪念物品毁损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祖传的具有特殊情感价值的物品被他人损坏,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失费,但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赔偿范围有不同规定。那么在实际案件中,如何准确界定物质损失的范围?在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如何确定呢?如果您有这些法律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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