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无证驾驶撞死人一般不能判缓刑。因为这种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不符合缓刑适用的“犯罪情节较轻”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驾无证驾驶撞死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无证驾驶说明行为人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醉酒驾驶更是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撞死人这一后果又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综合来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为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些情节,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也就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等,在理论上有争取从轻处罚的可能,但总体而言,醉驾无证驾驶撞死人判缓刑的难度非常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