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过错的离婚协议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且要体现公平合理,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自愿签署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开头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能准确识别协议双方,避免产生混淆。
要清晰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在协议书中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等类似表述,强调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需要详细约定。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归无过错方还是过错方,或者双方轮流抚养等方式;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探视权的行使,要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正常交流。
对于财产及债务处理,这是重点部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详细列举和分割。对于过错方,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少分财产。比如,若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同时,要明确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属,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约定如何分担,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在协议书中可以对过错方的过错行为进行适当描述,但语言要客观、准确。比如“因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等。
双方需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只有双方自愿签署,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同时,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在起草和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