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处罚的人员主要是犯罪单位中对集资诈骗犯罪行为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包括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个人犯罪情形下,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个人会受到处罚。
从单位犯罪角度来看,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在单位实施集资诈骗犯罪中起组织、领导、决策作用的人员,比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他们对单位的整体运营和决策有重大影响力,其决策或指挥直接导致了集资诈骗行为的发生。例如,某公司的董事长决定以虚假项目进行集资,吸引大量投资者投入资金,该董事长就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行为,并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较大作用的人员。这些人员虽然不一定具有领导决策权力,但他们积极参与了集资诈骗的具体环节,如负责制作虚假宣传材料、组织集资活动等。比如公司的营销部门负责人,按照主管人员的要求,组织员工向不特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投资,该营销部门负责人就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在个人犯罪情形下,单独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个人将被依法处罚。这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构成集资诈骗罪。例如,个人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向多个亲朋好友或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然后将资金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下实施诈骗行为的个人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对于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从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