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申请报废的定损通常由保险公司、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或物价部门进行。
保险公司定损: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多数情况下是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当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安排专业的定损人员到事故现场或指定的修理厂对车辆进行勘查和评估。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他们会根据车辆的实际损坏情况、车辆的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来判断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如果车辆的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可能会认定车辆报废。例如,一辆使用了5年的家用轿车,发生严重碰撞后,维修费用预计达到车辆当前市场价值的80%以上,保险公司就可能将其定为报废车辆。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有时保险公司和车主对于车辆是否报废以及报废的价值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定损。这些鉴定机构具有独立、公正的特点,其鉴定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它们拥有更专业的设备和更全面的评估体系,能够从多个角度对车辆进行检测和评估。比如,对于一些高端进口车辆,其零部件价格昂贵且维修工艺复杂,第三方鉴定机构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车辆的损坏程度和剩余价值。物价部门:在某些情况下,物价部门也可以参与车辆报废定损。物价部门具有价格认定的职能,当涉及到车辆报废定损的价格纠纷时,物价部门可以依据相关的价格法规和市场行情,对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和认定。例如,在一些涉及司法诉讼的车辆事故报废案件中,物价部门的定损结果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不同的定损主体在车辆事故申请报废定损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以确保定损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