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不满两岁,争取抚养权可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孩子生活现状、对方不利抚养因素等方面入手,且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
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父亲就完全没有争取抚养权的机会。
对于母亲一方,通常有较大优势获得抚养权。母亲可以强调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母乳喂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同时,要展现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比如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等。还可以提供自己精心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的证据,如孩子的日常护理记录、就医记录等,证明自己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联系,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
对于父亲一方,若想争取抚养权,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母亲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或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如果母亲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亲自照顾孩子,父亲可以强调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如自己的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能够接送孩子去早教班、幼儿园等。父亲也可以提供自己家庭的支持,如爷爷奶奶愿意帮忙照顾孩子,且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氛围。
无论哪一方争取抚养权,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可以通过证人证言、视频、照片、医疗记录等多种形式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要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避免在孩子面前发生争吵和冲突,以免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抚养协议,将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