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害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通常需要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在特定情形下,轻微伤害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伤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与伤害程度密切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而轻微伤害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所以,单纯的轻微伤害,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一常见的伤害类刑事犯罪。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轻微伤害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例如,在寻衅滋事的行为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以上轻微伤的,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如果聚众斗殴,即使只是造成轻微伤害,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也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轻微伤害虽然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加害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加害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伤害行为导致的损失。所以,轻微伤害虽大多不涉及刑事犯罪,但也不能忽视其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