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案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纵火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涉及放火罪。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因为纵火行为不仅会对特定的财物造成损害,更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但该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产生了现实的危险。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意味着,如果纵火行为导致了他人重伤、死亡的后果,或者给公私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那么犯罪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纵火的动机、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例如,犯罪人在纵火后积极采取措施灭火、救助伤员,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在量刑时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人是累犯,或者纵火行为是出于恶意报复等恶劣动机,可能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