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步骤。
首先是申请环节。当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抚养权判决或裁定时,另一方可以向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请求事项,即要求对方配合将孩子交由自己抚养等相关内容,同时要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
法院受理阶段,法院会对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申请是否在规定的时效内等。若符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若不符合,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驳回申请。
受理之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通知会告知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即按照判决或裁定将孩子的抚养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会限定一定的履行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法院希望被执行人能够自觉履行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有多种方式,比如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以促使其履行义务。在必要情况下,法院也会协同公安机关、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直接将孩子带至申请执行人身边。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整个抚养权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一个严谨且规范的过程,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会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和遵循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