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且证据不足时,可通过补充收集证据、申请调查取证以及利用合法手段固定证据等方式来解决,若最终证据仍不充分,要做好承担不利后果的准备。
当遇到借钱不还且证据不足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是补充收集证据,这是较为关键的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比如通过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来确认借款事实。在聊天过程中,巧妙地提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等关键信息,只要对方承认了借款事实,这些聊天记录就能成为有力的证据。还可以打电话并进行录音,在通话中清晰地说明借款情况,对方的回应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如果自己难以取得某些证据,可以考虑申请调查取证。比如在涉及银行转账记录时,若自己无法获取,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去银行调取相关转账记录,以此来证明借款的交付情况。
再者,利用合法手段固定证据。例如邀请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这些证人的证言也能对借款事实起到佐证作用。同时,要注意保留与借款有关的其他材料,像借款时的邮件、双方关于还款的协议草稿等。
此外,申请证据保全也是一种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防止证据的丧失。
如果经过一系列努力,证据仍然不充分,就要有承担不利后果的心理准备。在诉讼中,证据不足很可能导致败诉。所以在日常的借款活动中,一定要注重证据的留存,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保留好转账记录等凭证,以避免陷入证据不足的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