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钱不还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诉讼材料、立案、缴纳诉讼费、庭审、判决和执行几个阶段。
首先是准备诉讼材料。这是起诉的基础工作,需要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清晰陈述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承担诉讼费用等;同时要详细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借款的时间、地点、方式、金额等情况。证据方面,借条、转账记录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借条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借款金额等重要信息,转账记录则可以证实款项的实际交付情况。此外,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能作为补充证据,进一步支撑自己的主张。
完成诉讼材料准备后,就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立案时,要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若法院受理了案件,接下来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缴纳诉讼费是诉讼程序得以继续进行的必要步骤,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可能会被视为撤诉处理。
之后便是等待法院安排庭审。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原告要通过证据证明被告确实存在借款未还的事实,被告则可以进行答辩和反驳。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判决。如果原告胜诉,而被告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财产等,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