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要回来。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将钱要回来。首先是协商,这是最直接、最温和的方式。可以直接与借款人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如果对方确实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可与其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有可能顺利解决问题。例如,朋友因生意资金回笼慢而无法按时还款,双方协商后确定分阶段还款。
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调解。可以找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共同的朋友、亲戚或专业的调解机构,由其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调解的好处在于避免了双方的直接冲突,在相对和谐的氛围中解决问题。
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申请支付令需要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相关证据。
仲裁则适用于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仲裁条款的情况。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是诉讼。这是一种较为强力的手段。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