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明确规定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后多久联系家属一次。但在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关于通知家属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后,有及时通知家属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家属。这里的“无法通知”通常指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错误、无法找到其家属等客观情况;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导致同案犯逃跑、毁灭证据等有碍侦查的情况时,可暂不通知。不过,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除,就必须马上通知家属。
关于后续联系家属的频率。法律并没有对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多久联系家属一次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其与外界的联系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只有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与家属沟通的需求,一般是通过律师转达相关信息。
此外,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不同阶段,家属可以通过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如果家属长时间未得到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消息,也可以主动联系办案机关询问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