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后失联可先收集证据,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与对方家人沟通、申请支付令或起诉等方式追讨借款。
当朋友借钱后失联,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这是追讨借款的关键,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的具体金额等信息。转账记录可以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明细来获取;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要确保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体现借款的事实。
可以尝试与朋友的家人取得联系,向他们说明情况。告知他们朋友向自己借款以及现在失联的状况,但要注意态度和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虽然朋友的家人从法律上一般没有义务还款,但他们可能出于亲情等因素,帮助联系到朋友或促使朋友还款。
如果朋友承认借款事实但仍然拒绝还款,且满足一定条件,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朋友失联,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参加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朋友的财产来实现债权。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总之,要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