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判定赌博欠的钱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向法院主张该债权,法院不会支持。若为迫使债务人偿还赌债而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明显属于用于违法活动的借款,所以这种债务关系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基于赌博形成的所谓“欠款”,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若当事人以赌博所欠债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法院会审查该债务的性质。一旦查明是赌债,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而赌博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风气,法律不能保护因这种违法活动产生的利益。
再者,对于为索要赌债而采取的一些行为,如果债权人采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逼迫债务人偿还赌债,这些行为本身就触犯了刑法。例如,非法拘禁他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受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债务人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赌博欠的钱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非法债务,不仅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追讨,相关的追讨行为还可能引发其他法律问题。人们应当远离赌博,避免陷入非法债务的纠纷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