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原合同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合同是公司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签订的,而不是与法定代表人个人签订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其变更属于公司内部的人事变动,并非公司主体资格的变更。
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公司之前签订合同的效力,合同依然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之后甲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但这并不影响该买卖合同对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效力,双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无论是交付货物、支付货款还是提供服务等,都应遵循合同的条款。如果一方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那么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通知与沟通:虽然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但从商业诚信和良好沟通的角度出发,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最好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这样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及时传达而导致的误解或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双方也可以借此机会确认合同履行的相关事宜,确保合同能够顺利进行。
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合同的另一方无需担心合同的履行问题,原合同应按照既定的约定继续履行。若遇到一方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