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还和信用卡不还在性质、催收方式、对个人信用影响程度和法律后果上存在区别。
从性质上来说,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而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本质上是一种小额循环消费信贷。
在催收方式方面,贷款不还时,金融机构前期可能通过电话、短信提醒还款,若逾期时间较长,可能会上门催收,甚至会将债务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公司。信用卡不还,银行前期一般也是电话、短信催收,之后可能会联系持卡人的紧急联系人。若持卡人失联或长期不还款,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且信用卡催收相对贷款催收更为频繁。
对个人信用影响程度上,两者都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但信用卡不还的信息更新更为及时,不良记录会更快地体现在征信报告上。而且信用卡违约记录在征信系统中的影响时间可能相对较长,这会对持卡人后续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产生较大阻碍。贷款不还同样会使借款人的信用受损,但如果及时还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不良影响。
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贷款不还属于一般的民事违约行为,金融机构主要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等费用。而信用卡不还,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贷款不还和信用卡不还虽然都有不良后果,但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无论是贷款还是信用卡,都应按时还款,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