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遭遇工伤,依然可以获得赔偿。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遭遇工伤后获得赔偿是有相应途径的。第一步,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多种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确定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四步,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如果认定为工伤且确定了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赔偿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