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人被起诉不一定会成为老赖。只有在担保人败诉后,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时,才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
在借款关系中,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将担保人起诉至法院,这只是一个法律程序的启动。
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可能有合理的抗辩理由。比如,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像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者担保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若担保人能成功举证这些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自然不会成为老赖。
其次,即便法院判决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这也不意味着担保人就会成为老赖。如果担保人按照判决要求,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了债务,那么就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然而,如果担保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故意拒绝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担保人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如果担保人仍然拒不配合,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成为我们所说的老赖。一旦成为老赖,担保人将面临诸多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这会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借款担保人被起诉并不必然会成为老赖,关键在于担保人是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