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羁押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出来

2026-03-28 23:19:48
0 浏览
推荐律师
余玉洁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羁押期限一般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计算羁押期限关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通常,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时,羁押期限便正式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为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逮捕的羁押期限会继续计算下去。从逮捕后开始,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此外,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存在相应的羁押期限规定。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在审判阶段,不同的程序也有不同的审限规定,这些审限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处于羁押状态。总之,羁押期限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计算。

羁押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68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