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烟草超过5万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烟草属于专卖品,经营烟草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
对于贩卖烟草超过5万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中“情节严重”。此时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如果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则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量刑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比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全案的证据和事实,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量刑裁判。同时,在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时,也会依据严谨的证据规则和相关标准来确定,以保证司法的公正和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