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对于小学生打架的处理通常以教育、调解为主,根据打架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若情节轻微,一般会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认识错误;若情节相对严重,可能会通知学校和家长到场,共同协商处理,促进达成和解;若造成一定人身伤害或涉及财物损失,会对责任认定和赔偿等事宜进行调解处理。
情节轻微的情况 。当小学生打架只是轻微的推搡、小冲突,没有造成身体伤害和财物损失时,警察到达现场后,首先会及时制止冲突,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然后会对涉事的小学生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让他们明白打架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一般不会采取其他更严厉的措施。
情节相对严重的情况。如果打架行为导致了一定的身体损伤,如擦伤、淤青等,或者有财物损坏,警察会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的经过和缘由,包括打架的起因、过程等细节。之后,警察会通知学校老师和家长到场。学校和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引导者,他们的参与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情况。警察会组织学校、家长和涉事学生一起进行协商调解,明确打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于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会引导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协议,让双方都能接受处理结果,同时也能让涉事学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特殊情况。如果打架情节非常恶劣,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达到了一定的法律程度,虽然由于小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警察也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和干预措施,可能会将情况通报给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共同做好对涉事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工作,避免其再次出现类似的严重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