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既遂的判刑需根据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情节等因素,分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这几种情形综合判断,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判刑有所不同。
一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某公司员工挪用公司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这属于进行营利活动,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同地区数额较大标准可能略有差异),那么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数额巨大”同样有相应的标准,当挪用资金的数额达到巨大的程度时,犯罪的危害程度相对更高,所以量刑也更重。比如挪用资金500万元用于个人挥霍等情况。
三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挪用资金罪中最为严重的量刑情形,通常涉及到极其巨额的资金挪用,对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
此外,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之,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准确适用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