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判8年,实际服刑时间需根据罪犯在狱内的表现等情况确定。若没有获得减刑、假释,需服刑8年;若有减刑、假释,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最少服刑4年。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罪犯被判刑后实际服刑的时长并非固定等于判决的刑期,这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密切相关。
未获得减刑、假释的情况: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没有出现符合减刑、假释的情形,那么就需要按照判决的刑期服刑8年。不过,在判决前若罪犯被先行羁押,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的时间会从8年的刑期中扣除。
获得减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经济犯罪判8年,通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为4年。但在实际操作中,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程序和条件,且每次减刑的幅度和间隔时间都有相应规定。一般来说,短时间内连续大幅度减刑是比较困难的。
获得假释的情况: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经济犯罪判8年的罪犯,执行4年以上刑期后,若符合假释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不过,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总之,经济犯罪判8年实际多久能出来存在多种可能性,关键取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