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时,财产分割需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不会因为离婚而进行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就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协商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具体需求和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照顾子女原则: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法院会考虑子女的生活需求和成长环境,在财产分割上给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的倾斜,以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照顾女方原则:由于在社会生活中,女性可能在就业、收入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法院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给予女方更多的财产份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无过错方,对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
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考虑财产的来源、数量、使用情况等具体因素。例如,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资,法院会根据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等综合判断如何分割。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知识产权收益、股权等,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