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被偷后,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与对方沟通并保留记录、必要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借条被偷时,不必过于惊慌,可采取以下措施。要积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转账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的,那么相关的转账记录可以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能有力地证明借款的事实。此外,聊天记录也不容忽视。在借款前后,双方可能会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就借款事宜进行沟通,这些聊天记录中如果包含了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电话录音同样具有证明效力,在与借款人交流时,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电话录音,记录下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
其次,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可以以平和的方式与对方交流,提及借款的事情,观察对方的态度。在沟通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聊天软件、短信等方式进行文字记录,或者对通话进行录音。如果对方承认借款事实,那么这些记录就可以作为新的证据。
如果有理由怀疑借条是被对方偷走的,或者对方有故意销毁借条逃避债务的嫌疑,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能够查明借条被偷的事实,对于维护自身权益会有很大的帮助。
最后,如果通过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将之前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根据证据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虽然没有借条,但只要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也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