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诈骗罪被拘留的时间分为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拘留时间是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诈骗罪的拘留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首先是一般情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里的特殊情况通常是指案件情况比较复杂,比如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关键证据、涉及的证人较多需要时间询问等。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日,嫌疑人可能被拘留的最长时间是14日。
其次是特殊情形。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流窜作案指跨地区实施诈骗行为;多次作案是指实施三次以上诈骗犯罪;结伙作案则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诈骗。当符合这些情形时,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日,嫌疑人可能被拘留的最长时间可达37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后续进入刑事诉讼的其他程序。总之,诈骗罪的拘留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严格程序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