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离婚时女方没工作,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参与分配。
需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协商优先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协议执行。这种协商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即使女方在离婚时没有工作,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能存在分工不同,女方可能更多地承担了家庭事务,如照顾子女、赡养老人等,这些付出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但对家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总之,离婚时女方没工作并不会导致其在财产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法律会保障其合法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