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参与赌博的处罚需依据具体情形,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处罚包括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罚金等。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若网站只是为少量人员提供简单的赌博条件且赌资较小,可能按照该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其次,当网站参与赌博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惩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网站而言,如果存在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参赌人数众多等情形,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例如,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之一的,都属于开设赌场。
此外,对于网站的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司法机关还会依法追缴网站因赌博活动所获得的违法所得,以及对用于实施赌博犯罪的网站服务器、电脑等财物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