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与承包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定义、标的物、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目的和风险承担等方面。
一、定义不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例如个人租赁房屋居住,房东将房屋交给租客使用,租客按月支付租金。而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承包方完成特定事项并获得相应报酬的协议。如企业将某个项目承包给特定团队完成,团队按约定完成项目后获得报酬。
二、标的物不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是具体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像汽车租赁、房屋租赁等。而承包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比如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要完成的是工程建设这一行为。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负责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用途,承租人则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租赁物以及支付租金的义务。例如在机器设备租赁中,出租方要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承租方要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支付租金。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一般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承包方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如建筑工程承包,发包方要提供施工场地等,承包方要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四、合同目的不同。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出租人获取租金收益。如租赁商铺用于经营,承租人通过使用商铺开展商业活动获取利润,出租人收取租金。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发包方通过承包方的工作成果实现特定目标,承包方获得相应报酬。如农业承包合同,发包方希望通过承包方的种植经营获得农产品,承包方获得经营收入。
五、风险承担不同。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主要风险一般由所有权人承担,承租人仅在因自身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时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承包合同中,承包方通常要对完成工作过程中的风险负责,如工程承包中,承包方要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