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外遇离婚时,财产判决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的外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会净身出户。
在婚姻关系中,当涉及老婆有外遇而导致离婚的财产判决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处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是处理财产分割的基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需要进行合理的分割。
当老婆有外遇时,如果能够证明其外遇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为调查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所支付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老婆有外遇被认定为过错方,也并不意味着她会净身出户。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要放弃全部财产。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一方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倾斜,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但具体的倾斜比例并没有固定标准,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另一方面,还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例如,如果女方虽然有外遇,但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较大,或者男方在婚姻中也存在一些其他问题,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综合权衡这些因素。此外,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相关的财产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在实际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老婆的外遇行为以及相关的财产情况。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