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产一般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在处理前通常要经过认定财产无主的程序,在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后,法院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无主财产的认定程序是处理无主财产的重要前置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收归国家所有的情况,一般是针对一些不具有特定集体归属性质的无主财产。例如,在城市中发现的无主金银财宝、埋藏物等。这些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国家所有,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处置,可能会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文化保护等方面。
收归集体所有的情况,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组织范围内的无主财产。比如,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现的无主农具、房屋等。这些财产可能原本属于集体成员,但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主人,就会收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安排使用,以保障集体成员的利益。
不过,如果在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总之,无主财产的处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财产的合理处置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