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合同未履行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处理。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在发现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后,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未履行的原因。若对方是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确定履行时间、方式等内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因原材料供应问题无法按时交货,双方可协商延迟交货时间,同时对货物价格等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若协商无果,就要考虑法律途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专业的特点,其程序相对灵活,且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未履行合同以及自身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发包方可以收集工程进度报告、双方往来函件等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一种较为正式的解决方式,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来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同样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在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此外,在处理合同未履行问题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同时,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