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有了孩子,需要解决孩子的户口登记、抚养、后续父母婚姻关系等多方面问题。要先确定孩子抚养权,可协商或诉讼解决;户口登记可随父或随母,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双方也可根据意愿决定是否补办结婚登记。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没结婚证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确定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抚养费、以何种方式支付等,那么可以签订一份抚养权协议。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孩子的户口登记是重要事项。孩子可以随父亲或者母亲一方落户。以随母亲落户为例,一般需要提供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如果随父亲落户,除了上述部分材料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以证明亲子关系。
另外,父母双方可以考虑是否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感情稳定,愿意共同生活,那么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不仅可以给孩子一个相对完整的家庭环境,在后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权益保障等方面也会更加便利。
总之,没结婚证有孩子后,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户口等问题,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