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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分包工人受伤误工费由谁承担赔偿

2026-02-01 0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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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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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诚(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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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分包工人受伤误工费的承担赔偿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可能由雇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承担。

在工地分包的情形下,存在多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情况。

如果工人是受雇于某个包工头,形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若工人自身存在过错,比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可能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包工头作为接受劳务一方,若存在管理不善等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误工费。例如,包工头没有为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导致工人受伤,那么包工头通常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当分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包工头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要对该包工头所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受伤后的误工费等赔偿费用,就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来承担。因为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主体,本身存在过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其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分包单位本身具备合法资质,工人与分包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就相当于误工费。分包单位需要按照规定为工人支付停工留薪期的费用。

总之,工地分包工人受伤误工费的承担赔偿主体要依据具体的劳务关系、分包情况以及责任认定等来综合判断。

工地分包工人受伤误工费由谁承担赔偿(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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