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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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产权40年后怎么办理

2026-01-31 1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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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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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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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产权40年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一般可根据法律规定自动续期,续期时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首先要明确,门面房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所谓的40年产权是指该门面房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依据土地用途来确定的,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对于商业用地等非住宅建设用地,在实践中,一般是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

如果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意味着,门面房产权40年到期后续期,大概率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来继续使用土地。

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法律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不过,对于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于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处理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目前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在法律层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门面房产权40年后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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