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到法院起诉的时间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简单案件可能在一两个月内起诉至法院,复杂案件则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久。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检察院传唤犯罪嫌疑人通常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这是正常情况下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基本时间要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时间延长。比如,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就意味着,如果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那么审查起诉的时间会大大延长。
另外,案件的复杂程度也会影响到起诉时间。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涉及的证据繁多、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检察院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审查和研究。例如一些涉及金融诈骗、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的案件,由于其专业性强、证据收集难度大,审查起诉的时间往往会比较长。
所以,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到法院起诉的时间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与办案机关沟通等方式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