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没钱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债务数额等进行审查,若债权人的主张有证据支持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判决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判决结果不会因债务人没钱而改变,但执行阶段会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
在民事案件中,法院的判决是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当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时,法院首先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这包括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例如,债权人可能会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如果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债务人确实欠债权人款项,且借款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么无论债务人是否有钱,法院都会作出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的判决。
法院的判决主要是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它确定了债务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责任,而不是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来决定是否判决其还款。即使债务人目前没有钱偿还债务,这也不影响法院认定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例如,在一些借贷纠纷中,债务人可能因为生意失败、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资金困难,但这并不改变其借款的事实和应当还款的义务。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阶段,法院会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灭,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此外,法院也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如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以促使其积极还款。
总之,债务人没钱不影响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而执行阶段则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