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孩子9岁,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同时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9岁孩子的个人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法院会通过适当的方式询问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除了孩子的意愿外,法院还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方面的因素。经济收入稳定且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具优势。例如,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能够保障孩子的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
抚养条件还涉及到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如果孩子长期生活在一个熟悉、稳定的环境中,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法院一般会倾向于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状态。比如孩子一直在某所学校上学,跟随一方生活能保证其继续在该校就读,这也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
父母双方的品德、教育背景等也会纳入法院的考量范围。品德良好、有正确价值观和教育理念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例如,父母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此外,若父母一方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也可能影响抚养权的判定。总之,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