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起诉流程主要包括确定管辖法院、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费用标准方面,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还可能涉及申请费等其他费用。
首先来看经济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则按照合同约定。第二步是准备起诉材料,通常需要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并制作证据清单。第三步是向法院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窗口,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第四步是缴纳诉讼费,立案成功后,法院会通知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缴纳诉讼费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开庭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不履行判决义务,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费用标准,案件受理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申请财产保全、鉴定等,还会产生相应的申请费和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